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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訴火災財產賠償需要什麼材料

依據我國消防法及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火災造成財產損失賠償的,需要的賠償證據包括火災事故認定書、物證、鑑定意見等。核定火災損失屬於公安消防機構的行政職權範圍,公安消防機構做出的火災原因認定書和核定火災損失的證明材料是提起民事訴訟的前提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火災撲滅後,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意見,及時製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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