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人們的撤銷之訴能合併審理嗎

普通共同訴訟(又稱一般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兩人以上
,其訴訟的標的是同一種類,經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認為也可以合併審理而將其合併審理的共同訴訟。所以説,多個第三人對同一生效裁判文書提起撤銷之訴且均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合併審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人們的撤銷之訴能合併審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