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起訴需要哪些證據 普法法律網 美容及醫療糾紛 1.8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醫療事故起訴需要收集準備以下證據:1、個人身份信息,例如患者方的身份信息;2、就診記錄材料,包括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3、醫療事故陳述材料,敍述醫療事故的過程。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病歷資料可以是複印件,由醫療機構保管。 TAG標籤:美容及醫療糾紛 起訴 證據 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