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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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鑑定期限嚴重超期如何處罰

醫療損害鑑定期限嚴重超期如何處罰
律師解答:鑑定結果應承擔相應責任。律師解析:醫療損害鑑定機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時,嚴重超過規定期限的,由鑑定機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在規定的時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鑑定,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可以向雙方當事人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