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30萬外債怎麼還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9.46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債務人暫時無力償還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延期歸還或者拿自己的財產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條 企業、個體工商户、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確定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TAG標籤:外債 債務債權 債權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