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欠條快到期了怎麼續

律師解析:借條到期後,債務人不歸還債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重新出具欠條,在重新出具欠條時注意一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況;
2、債務產生的原因,時間
4、寫明該借條是後來補充的借條。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八條【債務的清償】債務應當清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
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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