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法律規定的連帶責任是什麼

民事法律關係中的連帶責任是連帶債務關係中數個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形式。

法律規定的連帶責任是什麼

因此,連帶責任需具備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即:

連帶責任人主觀上須有過錯;行為須具有違法性;

須造成損害事實;

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須存在因果關係。

但是,由於民事立法上允許連帶責任無因設置,即當事人自行約定,所以連帶責任的構成又有例外。比如擔保合同中的保證人,其主觀上雖無過錯,也未實施違法行為,但其仍應承擔連帶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