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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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不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擔保不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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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夫妻共同債務嗎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一方為他人提供擔保所形成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要説明這一問題,就必須正確區分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包括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解決衣、食、住、行、醫等共同生活所需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共同生產、共同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約定為個人負擔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與家庭共同生活無關的活動時所負的債務。區別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主要考慮:如果夫妻有舉債的共同意思,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均視為共同債務;如果夫妻事先或事後均沒有舉債的共同意思,但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同樣應按共同債務論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夫妻共同債務大致包括: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房子所負債務或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如為撫養子女上學所負的 債務;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或為支付一方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4.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活動產生費用所負的債務;5.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生活活動所負的債務,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或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於家庭共享的情形;6.夫妻約定為共同債務即夫妻協商共同負擔的債務,雖然該債務沒有帶來利益並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反之,以下則是個人債務: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沒有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認定為個人債務;2.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的債務;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經營且收入未用於共同生活的債務;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的一方單獨承擔;5.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6.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等所負債務或者因夫妻一方實施了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