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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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上可以寫之前的借條作廢嗎?

一、借條上可以寫之前的借條作廢嗎?

借條上可以寫之前的借條作廢嗎?

借條上可以寫之前的借條作廢的。借條中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用中文繁體字書寫。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當按照實際的情況如實寫明。但是有些證據的收集並不簡單,必要的時候需要委託專業的律師處理糾紛。

二、借條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上述借條範文,在填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三、哪些借條法院不支持?

1、過期借條。從法律上講,沒有借條過期的説法,只有過了訴訟時效的説法。正常的債權債務關係有2年的訴訟時效,過了訴訟時效,法院將不予支持。但在2年內,只要債權人主張過債權,訴訟時效就將重新計算。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自己曾多次向對方討要借款,訴訟時效未過,可以到法院起訴。

2、賭桌借條。因賭博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實際上是以合法的借條形式來掩蓋違法的實質,這種借貸關係不應受法律支持和保護。

3、傳銷入會費。介紹別人加入傳銷組織,為收取入會費讓別人打下的借條,名義上是借款,實際上雙方之間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間借貸關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護。

4、撕毀的借條。被撕毀的借條作為證據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書證原件,可採信度較低,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

5、借條複印件。只持有借條複印件,不能與借條原件進行核對的確認借款真實性,且被告對借條不予認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構成實際結款關係的雙方在簽署借條時,借條中的各項內容均需要雙方進行明確的確定,並在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簽署。如果寫明之前的借條已經作廢,那麼需要雙方就作廢的借條進行明確的協商,只要達成一致的意見,該借條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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