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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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欠錢幾萬不還怎麼辦

一、債務人欠錢幾萬不還怎麼辦?

債務人欠錢幾萬不還怎麼辦

欠錢幾萬不還,建議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債務糾紛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身份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

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户行、賬户;

7、債務人家庭成員情況;

8、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

9、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提交申請書。以上證據在法院開庭時必須出示原件。

10、因客觀原因對證明與本案有關的證據無法自行收集,可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二、債權糾紛起訴的流程是什麼?

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

債權人可以寫一份起訴狀然後遞交到法院立案廳進行立案。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

在法院立案之後,人民法院會對債權人發出受理通知。

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

4、開庭審理、質證、辯論

上述程序進行完之後,雙方只需等待開庭,然後參與審判即可。

5、宣佈判決結果

有可能是當庭宣判,也可能是擇日宣判。

6、判決生效,執行

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於維護權益,有利於執行。

三、債權債務中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於是否“借貸關係明確”。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係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欠錢不還的維權方法跟對方欠錢的多少沒有直接關係,對方哪怕就是欠了幾百塊錢不還,人民法院也不會因為欠的錢太少就不立案。對欠錢不還的這些老賴,除了協商之外,依靠司法途徑要債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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