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所有權與使用權能分離嗎 普法法律網 商標 1.1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商標所有權可以和使用權相分離,因為商標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TAG標籤:使用權 所有權 分離 商標 知識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