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的有效期限為多少年 普法法律網 商標 2.2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商標權的有效期限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TAG標籤:有效期限 商標 知識產權 商標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