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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標複審的官費是多少

一、一般商標複審的官費是多少

一般商標複審的官費是多少

商標複審費用沒有統一的規定。

商標駁回複審資料

(1)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複審理由);

(2)同時附送:蓋有商標局“駁回”印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原件;

(3)《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4)商標圖樣(原圖樣10張);

(5)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用以確定複審是否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7)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並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聲明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它內容不能作任何改動。

二、商標複審有哪幾種情況

1.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的複審;

2.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轉讓申請不服的複審;

3.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申請;

4.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的複審;

5.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不服的複審;

6.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註冊不當商標不服的複審。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有權審理商標駁回複審案件、商標異議複審案件和商標撤銷複審案件。

商標駁回複審案件: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予公告的決定不服,依椐商標法之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並由商標評審委員依法裁決的案件。

商標異議複審案件: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對商標局的商標異議裁定不服,依據商標法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並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決的案件。

商標撤銷複審案件: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對商標局依照商標法規定依職權主動撤銷註冊商標或對連續三年內不使用商標的撤銷請求做出是否撤銷的決定不服的,根據商標法規定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並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決的案件。

備註:商標註冊申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的審核是非常嚴格的二,只有通過審核以後才能夠獲得商標的使用權,否則就是不合法的行為,一般商標需要複審的情況主要有商標駁回、商標異議以及商標撤銷這幾種情況,商標複審也是需要繳納費用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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