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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商標惡意搶注怎麼處理?

一、大量商標惡意搶注怎麼處理?

大量商標惡意搶注怎麼處理?

1、對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申請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為3個月。在這3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商標異議。那些被搶注商標的創業公司可以在這3個月的時間裏,通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

2、已經獲得註冊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准註冊了,此時創業公司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惡意搶注商標怎麼訴訟?

1、商標在註冊過程中

提出異議:在他人搶先申請註冊公司商標的時候,可以在對方註冊商標的初審公告期3個月內提出異議,並提交自己企業公司使用商標的證據。

2、商標已被搶先註冊

①無效申請:據《商標法》第45條相關規定,如果對方惡意搶注了商標,作為在先權利人可以在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告商標無效.如果是馳名商標的話,就不受時間的約束。

②撤銷申請:如果他人惡意搶注後三年未使用商標,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商標的申請。

③司法起訴:可以去法庭向惡意搶注者提出法律訴訟。

④私下協商:提出異議的情況是要在商標比較出名的情況下才會比較容易成功,而如果商標價值對公司很重要,就只能先協商購買轉讓了。

存在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對還未獲得批准註冊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在商標註冊過程中,存在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提交自己公司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如果對方已經率先搶注了商標,作為在先的權利人,可以在商標註冊之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佈該商標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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