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他人的作品侵犯版權如何處理
一、發現他人的作品侵犯版權如何處理?
1、自行協商。
2、調解。雙方可選擇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人民調解委員會、律師等雙方信任的機關或者個人來主持調解;
3、提起民事訴訟。發生著作權糾紛後,如果雙方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對嚴重侵犯著作權並已經構成犯罪的侵權行為,著作權人可向有關部門報案或控告,由有關機關提起公訴,著作權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侵犯版權存在哪些情節會被判刑?
1、違法所得數額三萬元以上;
2、非法經營數額五萬元以上;
3、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品數量合計五百張(份)以上;
4、其他情節嚴重,應當立案追訴的情形。
三、侵犯他人版權需要支付多少賠償金?
1、侵犯他人版權的賠償金標準不是固定的,版權侵權賠償金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
2、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3、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4、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四、侵犯他人版權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只要有充分證據證明他人的作品侵犯個人版權,一定可以追究對方的侵權責任,版權侵權糾紛的處理方法非常多,但在處理版權侵權糾紛時一定不能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起訴處理版權侵權糾紛的,被告方認為不存在侵權行為的,可以依法提出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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