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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取證方式有哪些?

1、確認權利歸屬的證據的取證實務

著作權侵權取證方式有哪些?

我國對版權採用的是“自動保護”的原則,即只要作品創作完成了,其版權即已產生,不因是否登記而有所差異。

要證明版權的歸屬,一般需要一些原始的證據證明,這些證據包括:作品的原件,作品的底稿,相片的底片,合法出版物,版權登記證書,相關中介機構或國家機關出具的證書,版權轉讓的合同,繼承公證書等。只要權利人提出這些證據被法院認定為真實合法的,而對方又不能提出合法有效的證據對此進行反駁,則一般可以確認版權的歸屬。

2、證明侵權事實存在證據的取證實務

在現實生活中,版權侵權主要是侵犯版權人的財產權利,比如未經版權人同意,擅自以發行、複製、出租、展覽、廣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權人的作品或傳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權費等。

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取證:

(1)公證取證,即在未暴露自己真實身份的前提下,從侵權人處現場購買侵權產品,由公證機關進行全程公證。

(2)向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舉報,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進行現場查封和處理。在訴訟過程中,再向法院請求到有關主管部門調取工作筆錄。

3、證明侵權損失證據的取證實務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

4、版權網絡侵權調查取證需要注意的問題

(1)在起訴前向當地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以保全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2)在取得網頁的公證文書之後,若只想制止侵權行為而不太想追究賠償責任,即可向對方發出律師函,對對方的侵權行為進行警示。

(3)在取得網頁的公證文書之後,若想提起訴訟追究侵權方的賠償責任,則先需按照前述證據調取方法對各證據進行調取。

著作權受到侵害時,想要提起訴訟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侵權行為發生,取證的流程包括確認權利歸屬的證據的取證實務,證明侵權事實存在證據的取證實務,證明侵權損失證據的取證實務和版權網絡侵權調查取證,需要保全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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