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某人擅用他人頭像製作表情包構成侵權嗎 普法法律網 知識產權保護 2.3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法律規定,未經他人許可,佔有他人照片,以營利為目的的,構成侵害肖像權。因此,公民本人有權決定是否再現自己的形象,未經本人同意,擅用他人肖像創制表情包構成侵權。《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條,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體的姓名、名稱、肖像、個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體人格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TAG標籤:擅用 侵權 知識產權 某人 人頭像 表情 知識產權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