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發現能否申請專利 普法法律網 專利 1.6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科學發現不可以申請專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一)科學發現;(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四)動物和植物品種;(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軟件屬於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因此軟件是不授予專利的。 TAG標籤:知識產權 申請專利 專利 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