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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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發表權保護期限

作品發表權保護期限
今天的話題是作品發表權的保護期限。發表權在學理上被劃分為著作人身權,但發表權不像其他的著作人身權一樣永遠受到保護,這是為什麼呢?因為發表權的行使與著作財產權有着密切的關係,作者要想實現作品的財產性利益,必須行使發表權,否則財產性利益無從實現,故而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在保護期限上都是相同的。
但對於發表權的保護期限,又要區分三種情形:第一、作者是自然人的,其保護期限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第二、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其保護期限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的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第三、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保護期限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的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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