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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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著作權的定義是什麼

一般作品自其創作之日起就自動具有著作權,這都是眾所周知的事情。然而,現在有一種新興的權利叫多重著作權。大家知道法律上對多重著作權的定義是什麼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多重著作權的定義是什麼

一、什麼是多重著作權

多重著作權,常見的是將一個原始作品分別由多人依據不同的表現形式分別創作出並列的新作品,如金庸的武俠小説《神鵰俠侶》,分別被不同的人改編成電影b,電視劇c,動畫片d,其中由小説衍生出的b、c、d之間是並列的,它們與原始作品《神鵰俠侶》間形成一個傘狀結構。這種作品結構,在學界被有些人稱作“雙重版權”,因為對於並列中的每一個新作品而言,如電影b,同時存在着原作品的“原有著作權”,即金庸對小説《神鵰俠侶》的著作權和電影本身整體的著作權。在現實商業活動中,有時,也會出現一部原始作品甚至會經過多層次、多手段衍生出多形式的新作品,形成一個創作鏈。如將某外文小説a,翻譯成中文小説b,再將b改編成漫畫c,然後依漫畫c拍攝成電影d,而某人又將電影d製作成flashe在某閃客網站發表。由此,在此例中,就由原始作品a衍生出b、c、d、e四個作品,而每一個作品均具有獨創性享有著作權。這種多重著作權的獨特之處就在於由原始作品衍生出來的每一個新作品之間並不是並列的而是有順序的,如例子中一樣,先有外文小説a,後有b,然後才有c,c後才是d,d後才是e。在這種情況下,最後作品e是在演繹的基礎上再經多次演繹而產生,那麼其間所涉及的著作權也就更復雜,更多元化了,我把這種類型的作品稱為“多重衍生作品”。但應該看到,不論是哪種結構,多重著作權的一個最大特點就在於雖然新作品或其他成果是在原始作品的基礎上衍生的,但同原始作品一樣享有獨立的著作權或鄰接權。

二、多重著作權產生的原因

1、隨着經濟、科技的發展,著作權及鄰接權的權利類型隨時間的推移而越來越多。在1991年實施的《著作權法》中,規定的使用方式並不詳細,而新《著作權法》則規定了17種權利類型。因此,基於法律的規定,多種著作權的現象由此而產生。

2、作品的本質決定其需要傳播,並在傳播過程中產生多種鄰接權。其一、在現代市場經濟活動中,作品的本質屬性之一是商品;作品的創作過程是勞動過程,作品的傳播過程能夠實際上是作者及其他主體向社會提供其勞動成果的過程。如果作者創作的作品不能得到回報,必然影響其進行繼續創作的物質生活條件,不利於鼓勵作者的創作積極性。

其二,作品是作者表達自己的思想的重要方式。雖然作者可以在業餘進行創作,其作品可以不發表、自己欣賞,但多數作者仍然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夠得到社會的認可,作者需要向社會傳播其作品。

3、社會需要作品傳播形式的多樣化。一件作品完成後,並不意味着完全以完成後的表達形式用於社會傳播。社會對作品的傳播方式有多種需求。影視、舞台表演、出版書籍、製作節目等方式,可以滿足社會的不同主體、不同層次的需要。為此,作品需要不斷演繹、發展。

4、就著作權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而言,同一作品可以有多種演繹形式。不同的演繹方式需要不同的能力,而原創作者不一定具備這些能力。如作詞作曲家並不一定具備演唱者的能力,小説的作者不一定懂電影編導,而作品的傳播需要這些演繹形式;從另一方面來看,《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是作品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作品所表達的思想,這與《專利法》保護髮明創造的思想不同,因此,對作品的演繹作出再創作勞動的主體,法律給予充分的認可和保護。

當一個作品演繹出了其他形式,如歌詞、劇本等等,那麼該著作權人就擁有了多重著作權。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幫助你進一步瞭解著作權的法律知識。要是在此基礎上,你還有其他著作權問題不是很瞭解的,建議及時諮詢我們網站的專業著作權糾紛律師,以免損失和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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