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流程

當前位置 /首頁/訴訟仲裁/辦案流程/列表

開庭前被告該做什麼

開庭之前,被告需要做以下準備:

開庭前被告該做什麼

第一,閲讀原告起訴狀內容,針對原告的起訴狀準備好答辯狀

第二,在法院確定的舉證期限內,就自己的答辯主張提交證據;

第三,按照法庭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對訴訟程序不瞭解可以委託律師代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TAG標籤:開庭 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