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沒有載明出借人提起訴訟法院是否受理 普法法律網 受理範圍 2.2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受理。正常情況下,法院會認為誰持有借條起訴,誰就是債權人,就會判決債務人償還借款。出借人只要有證據證明存在借貸關係的,法院對此應當給予受理,至於出借人是不是實際的債權人,要經過人民法院審理後才能確認。【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TAG標籤:出借 借條 訴訟 受理範圍 訴訟仲裁 載明 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