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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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訴訟的流程有什麼

合同糾紛訴訟的流程有什麼

一、合同糾紛訴訟的流程有什麼

1、向管轄法院提交起訴狀;

2、符合受理條件的,七日內立案;

3、當事人按時參加訴訟;

4、法院判決並送達判決書。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1、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2、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法法律上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3、合同發生糾紛時,合同當事人或者選擇訴訟解決或者選擇仲裁機構仲裁,這兩者都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糾紛的途徑。不管是選擇訴訟還是選擇仲裁,都有一個時效的問題。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於促使當事人儘早行使權利,儘快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

三、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有什麼

1、協商。

在友好的基礎上,合同當事人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是最好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以根據合同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合同糾紛,尋求司法解決。

起訴合同糾紛問題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還要説明訴訟請求。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可以是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若是當事人合同簽訂時約定了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出現合同糾紛問題,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約定執行,由該法院負責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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