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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婚前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一般婚前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一、一般婚前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婚前協議有法律效力,只要男女雙方在自願、平等的情況下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男女雙方確立婚姻關係而形成夫妻關係,所謂夫妻關係,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包括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男女之間結為夫妻關係後,相互之間具有了一定的法律關係,如相互忠誠、相互扶養的義務和相互繼承的權利等。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我國現行夫妻財產製是法定財產製和約定財產製相結合的制度。婚前協議書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協議書內容會約定家務分工、生活費該付多少、自由處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約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罰多少錢等。

二、婚前協議去哪裏公證

婚前協議公證的地點只需要雙方共同選定一個公證機關即可,只要是按照正規的程序成立,辦理了相關登記就行。

婚前協議公證程序是:

(一)、當事人要準備如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正接待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通過上述四步,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序履行完畢,兩週後當事人可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如果雙方都抽不出時間來領公證書,也可以在預交郵費後享受“郵遞送達”服務。

婚前協議不一定需要去公證的。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協議內容不違法、協議由當事人自願簽訂、雙方當事人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協議由當事人簽名或蓋章有效。

綜合上面所説的,婚前協議是由夫妻雙方來進行簽訂,而且需要表達出雙方的真實意思,不違背法律的條款,那麼此協議書就會產生法律的效力,簽訂婚前協議也是避免之後因財產的分割產生糾紛,所以,在簽訂時就一定要協商好,各自的財產就需要懂得如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