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鬥毆輕傷一級的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一、打架鬥毆輕傷一級的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打架鬥毆輕傷一級的處罰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打架鬥毆輕傷一級民事賠償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打架鬥毆輕傷一級取保候審後還會被判刑嗎?
取保候審後也有可能會被判刑,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和是否會被判刑並無直接關係。在故意傷害案件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四、哪些打架鬥毆案件可以調解處理?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情節較輕尚不夠刑事處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或者同事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雙方均有過錯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
(三)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四)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打架鬥毆案件的量刑標準並不完全取決於造成的損傷程度,人民法院還要根據打架鬥毆的具體原因及其他情節量刑。但造成受害人輕傷的性質還是比較嚴重的,如果可以和受害人協商處理民事賠償,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還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