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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假釋要怎麼申請?

刑事案件假釋要怎麼申請?

一、刑事案件假釋要怎麼申請?

1、對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罪犯(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假釋,由罪犯所在監區(分監區)集體研究,提出意見,呈報名單在罪犯中公示,經監獄主管部門審核,監獄長批准後,由監獄提出書面建議,提請當地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對判處無期徒刑罪犯的假釋,由罪犯所在監獄提出書面建議,報請省(區、市)監獄管理審核後,提請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十年。

4、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假釋的結果應在罪犯中公開。

5、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應當報送報請核准假釋案件的報告、罪犯具有特殊情況的報告、假釋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況,不受執行刑期限制的假釋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書;不予核准的,應當作出撤銷原裁定、不準假釋的裁定書。

二、假釋的條件有哪些

1、對象條件

假釋只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2、實質條件

犯罪分子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

3、時間條件

假釋只適用於已經執行一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還必須執行一部分刑罰,才能適用假釋。這是因為,只有執行一定期間的刑罰,才能比較準確地判斷犯罪分子是否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以保證假釋的效果;也才能保持人民法院判決的穩定性和法律的嚴肅性。

在犯罪行為人被判處刑事處罰之後,如果是符合假釋的適用條件的,此時可以對已經執行了一部分刑罰的犯罪行為人予以假釋,但是如果犯罪行為人想要申請假釋,此時應當首先向其所在的服刑監獄提出申請,之後由服刑監獄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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