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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最長是多少時間?

一、行政拘留最長是多少時間?

行政拘留最長是多少時間?

對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一般情況下是不超過15天。但要是有多種違法行為需要作出處理的話,先是分別決定具體的處罰,之後再合併執行最後的處罰。這個時候合併執行行政拘留也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據法律中的規定最長不得超過20天。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二、行政拘留的特點是什麼?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刑事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相對人對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刑事拘留屬於刑事強制措施,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公安機關可以進行刑事拘留的7項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對公安機關的決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能向公安機關提出異議,公安機關如果認為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作出撤銷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行政拘留其實是行政處罰的一種方式,由於行政拘留限制了行政相對人的人身自由,所以行政拘留是行政處罰中最為嚴厲的一種措施,在行政相對人被行政拘留的同時,行政機關還可以對該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或者是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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