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户口需要什麼條件辦理?
一、獨立户口需要什麼條件辦理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户;
3、不與户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户、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户的證明。
二、對户口登記的規定有哪些
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三、户口遷移手續流程是什麼
(一)辦理市內户口遷出手續流程:
辦理市內户口遷出,遷户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户的證明。
(二)辦理遷往外省市户口,遷户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户口準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户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三)辦理市內户口遷入手續流程:
市內户口遷入,遷户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户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户口遷移證;
(2)遷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户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因此如果是成年之後想要把户口進行獨立,首先需要當事人自己的經濟已經完全獨立,並且已經有了自己單獨的住址。如果是在農村地區除了以上的條件之外,還需要村組織開一個證明表示同意對當事人進行分户,城市裏面遷户口就需要帶上有關證件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