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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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如何選擇管轄法院

一、合同糾紛如何選擇管轄法院

合同糾紛如何選擇管轄法院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二、怎麼解決合同糾紛問題

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問題。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或者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提交訴狀,訴狀中寫明自己的訴求,並根據自己的意願提出訴求。

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協商,合同當事人不能協商的,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具體如下:

1、合同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也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構、仲裁機構、法院等進行調解。

2、合同當事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以根據合同規定的仲裁條款或者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合同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合同糾紛,尋求司法解決。

三、合同糾紛中訴訟時效是多久

合同糾紛中訴訟時效是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比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四年。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合同糾紛案歸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此時需要收集證據,書寫起訴狀,向該法院提交起訴狀,法院同意受理的,會通知開庭的時間和地點。若是不想去法院起訴,也可以採用協商和解的方法處理合同糾紛問題,需要當事人就爭議的問題進行協商,簽訂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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