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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既遂怎麼判?

新刑法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既遂怎麼判?

一、新刑法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既遂怎麼判?

1、行為人走私普通貨物、物品,構成犯罪,逃避應繳税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逃避應繳税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3、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税額處罰。

二、走私國家物品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構成走私國家物品罪的,一般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

2、若具有嚴重犯罪情節的,則應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客體是國家對外貿易管制。

2、客觀要件

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槍彈等違禁品以外的其他貨物、物品進出境,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

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有兩種量刑標準,需要按照實際涉案情節來決定,這項罪名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正常的外貿管理秩序,犯罪的主體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在主觀方面存在故意犯罪行為。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屬於結果犯,而不是行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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