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傷派出所處理 普法法律網 治安管理 5.93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打人致輕微傷,已經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派出所應當對打人者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TAG標籤:訴訟仲裁 派出所 治安管理 輕微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