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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避讓救援車的處罰有什麼

一、不避讓救援車的處罰有什麼

不避讓救援車的處罰有什麼

對於不避讓救援車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意不避讓正在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車等特種車輛,將受到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如果超越正在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也將被罰款200元、記3分。

同時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另外,如果因為給消防車等特種車輛讓道而出現闖紅燈、壓實線等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在接到罰單後,可向交警部門提出複議,警方會在調查後視情況取消處罰。司機也應留意取證,記下違法的準確時間、地點,最好能記下特種車輛的車牌,便於核對。

二、機動車扣分依據有什麼

(一)扣1分:

1、 非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2、 駕駛未放置有效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

3、 駕駛未按規定放置保險標誌的機動車;

4、 違反燈光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使用規定。

(二)扣2分:

1、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不繫安全帶;

2、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3、 營運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20%;

4、 駕駛時撥打、接聽電話的;

5、 遇到前方機動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

(三)扣3分:

1、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2、 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3、 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4、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5、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6、 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未按照規定讓行;

7、 城市道路中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如果不避讓救援車的話,那麼會對機動車車主進行罰款兩百元,並且扣除三分。同時如果機動車當事人有超車行為或者是有其他違法交通管理規定的行為的話,那麼一樣會被罰款並且扣除相應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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