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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法對打架鬥毆的處理時效是多長?

派出所處理打架期限最長60天理完,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治安法對打架鬥毆的處理時效是多長?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民事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在派出所主持下進行調解,可以在加害人對被害人賠償,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以不予行政處罰(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在調解不成立,派出所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是,有的經辦人員以賠償索求偏高,而故意沒有依照規定辦案期限而置之不理,這樣受害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投訴,請求依法辦案。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九條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30日。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如果超期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投訴,也可以自己提出自訴,向人民法院起訴。

涉及到打架鬥毆的情況,首先要工具是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如何對相關人士進行處罰。如果情節較輕的話,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內容,來對相關人士進行採取措施,如果涉及到的後果嚴重將會按照《刑事訴訟法》內容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