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順風車被運政抓到罰多少 普法法律網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1.9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涉嫌非法營運,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一)不按批准的客運站點停靠或者不按規定的線路、公佈的班次行駛的;(二)強行招攬旅客、貨物的;(三)在旅客運輸途中擅自變更運輸車輛或者將旅客移交他人運輸的;(四)未報告原許可機關,擅自終止客運經營的;(五)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脱落、揚撒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 TAG標籤:運政 辦案流程 訴訟仲裁 順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