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時間 普法法律網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2.7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開始發生法律效力。本法生效前頒佈的與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相矛盾或不一致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都不得再適用。 TAG標籤:道路交通 訴訟仲裁 實施 時間 安全法 訴訟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