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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徵收土地使用税嗎?

時間:2023-12-02 07:19:34瀏覽:2211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農村是不徵收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税是針對非農業用地的,農業用地就不用繳土地税。農民種的土地、住房所佔用的土地以及政府機關、行政事業單位、部隊等公共用地不徵土地使用税。徵收土地税使用税務部門的職責,農民在農村建住宅,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只收取五元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工本費。
農村徵收土地使用税嗎?

一、農村徵收土地使用税嗎?

不徵收土地使用税,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税費,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税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四條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申報:納税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前,應先在税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表》。

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土地使用税是我們繼續合法使用土地所必須向國家機關繳納的税費,如果不按時繳納而繼續使用土地就會被國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土地的價值以及土地帶來的經濟效益每年都會因為國家整體經濟的發展而不斷提高,所以國家對公民使用土地的納税標準也在不斷地變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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