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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一、武漢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武漢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武漢市城鎮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級別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額(元):大城市50萬以上1.5~30、中等城市20萬~50萬1.2~24、小城市20萬以下0.9~18、縣城、建制鎮、工礦區 0.6~12,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二、土地使用税免繳範圍有哪些

《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規定: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税;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有關土地使用税交納的具體情況,應當嚴格按照法律上規定的標準來進行處理,特別是有關税率的計算情況,要由當地政府結合經濟發展水平和當地居民的消費能力來確定,避免在制定相關標準時發現政策性錯誤導致發生矛盾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