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概念 普法法律網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2.7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行為。 TAG標籤:許可證 轉讓 偽造 變造 金融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