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概念 普法法律網 侵犯財產罪 2.3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TAG標籤:挪用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