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量刑標準 普法法律網 侵犯知識產權罪 2.0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TAG標籤:註冊商標 標識 銷售 非法 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