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是 普法法律网 房屋租赁 1.5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包括:(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五)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447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TAG标签:留置权 房屋租赁 房产纠纷 房屋 租赁 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