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血液制作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 普法法律网 法律 4.58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非法采集血液制作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血液制品的。 TAG标签:非法 血液制品 刑事辩护 立案 血液 刑事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