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未设立违约的赔偿责任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TAG标签:设立 抵押权 违约 赔偿 责任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