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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后如何实现债权

财产保全后如何实现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后如何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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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后如何实现债权
一、申请支付令  
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巧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巧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支付令的特点是,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人民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做形式审查,省去了通常诉讼中的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大量时间。  
二、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可以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这就是说,对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债权文书经过公证以后,义务人明确了自己的违约责任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一般也会自觉履行义务的。否则,申请人可以持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债权文书必须经过公证;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文书中有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说明。  
三、请求人民调解  
目前,农牧连队、城镇社区居委会和企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的一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