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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保险法

保险法 代位求偿

金融保险法规既是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主体和金融业务法律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的法规安排,也是对金融监督管理者自身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管理安排。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越快、市场竞争越激烈,越是需要法律法规作保障,法律法规既是规则也是企业的行为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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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求偿条件

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常用名词。保险人在将保险赔款偿付被保险人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某些权利。
此种权利仅限于财产保险。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包括两种:
1、物上代位。保险人补偿保险标的损失后,即取得对该标的的所有权。物上代位仅存在于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情况中。
2、权利代位。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损失,如果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保险人在先行赔偿后,即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小于或等于赔付金额归保险人所有,若追回金额大于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应偿还给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