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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被保险人同意能否解除合同

不经被保险人同意能否解除合同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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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解除合同,咨询下被保险人能否解除合同

  依据《合同法》理论,在为他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中,合同关系应包括如下内容: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订立这种合同只能给第三人带来利益,所以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时一般无须征求该第三人的同意。但是,一旦第三人作出了接受合同赋予的利益的表示,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便具有不可撤销性。除非另有约定,债权人不经第三人的同意,不得解除或变更合同内容。3.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也可以对该第三人主张其原来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的权利。
  因此,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合同权益应由被保险人享有,保险合同关系应表现如下:投保人缴付保险费并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被保险人享有保险保障和其他合同权利,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不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解除合同。投保人没有履行相应义务而被保险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保险公司应该要求被保险人履行。被保险人拒绝履行的,保险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这样被保险人的合同权益才有保障。我国《保险法》并没有处理好上述合同关系,应尽快加以完善。被保险人能否解除合同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