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吸毒的条件 普法法律网 毒品辩护 1.0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1、容留吸毒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不仅侵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和健康权。对象是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2、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所谓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是指为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TAG标签:容留 毒品辩护 吸毒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