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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强迫他人吸毒罪怎么判

一、犯强迫他人吸毒罪怎么判

犯强迫他人吸毒罪怎么判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二款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强迫他人吸毒罪罪行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第353条对此罪没有规定“情节严重”作为必要要件,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吸食、注射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但实践中并不是任何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应综合全案的各种情况,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给予行政治安处罚

2、本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界限

强迫他人吸毒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本同,所明显的区别在于客观表现上的不同,前者为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性的手段,后者则是用引诱、教唆、欺骗等手段。此外,从犯罪对象上看,前者在暴力、胁迫下违心地吸毒,后者在引诱、教唆、欺骗下,由不愿到情愿吸毒。二者在法定刑上是不同的,要严格加以区分,不能造成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的问题。

如果行为人对同一个同时实施了强迫、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造成他人吸毒的后果,应择一重罪处罚,定强迫他人吸毒罪,如果行为人对不同的人分别采取上述手段,促使他人吸毒,则分别构成两个罪名,应予以数罪并罚。

司法实践中, 犯罪嫌疑人违背吸毒人员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吸毒人员吸毒的,仍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不论强迫何种人员吸毒,对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均造成了侵害。而对于他人的身体健康来说,虽然吸毒人员主动吸食毒品已经对其自身的身体健康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这不能成为别人强迫被害人损害其身体健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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