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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贷款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虽然借款合同是无效的,但毕竟真实的发生了借款行为,所以当事人还是要依法还钱的。违法发放贷款案件当中所要追究的不仅仅是放贷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这些人,根据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是要被追责的,比如有些人甚至无知到私刻单位的公章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