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列表

团伙入室盗窃证据不足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如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在审判阶段,法院作无罪判决。

团伙入室盗窃证据不足怎么办